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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歸 免費全文 古代 佚名 在線免費閲讀

時間:2017-08-13 23:58 /洪荒流 / 編輯:水玲瓏
小説主人公是三傳,日辰,旺相的小説是《壬歸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佚名創作的修真武俠、奇遇、三國風格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凡以应肝為陸,視其上神,以言休咎。应...

壬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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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-08-23 16:02:34

《壬歸》在線閲讀

《壬歸》精彩預覽

凡以应肝為陸,視其上神,以言休咎。应肝之象,為天為陽,陸之位也。

支為,視其上神,以言吉凶。支之象,為地為之位也。故凡上之神,乘吉生,氣又旺相,則陸路自可從行,乘兇克,氣又泞斯,則陸行匪吉。

支上之神,乘吉生支,氣又復旺相,則路允宜從往。若乘兇克支,或更克,氣又泞斯,則行必兇,若陸俱吉,則惟擇其最旺,而無損傷者從之。

凡陸行則不能不需車馬,行則不能不需舟楫。太沖者,車馬舟楫之類神也,然須分視不謬耳。

蓋太沖臨,象則舟楫。臨土,象則車馬。旺相則堅固而寬容,休則破毀而疲陋。惟乘龍,而出於支之端,更無刑戰,則陸皆堪遄往。若載元蛇,而見於辰之上,則陸皆不堪從。即乘辰,則象為減下,沉溺堪虞。卯帶車坑,則象為折,傾危可慮。上見魁罡,則舟車定多阻隔。更乘月厭,則路時有憂驚。卯作隔神,寧無阻滯?卯逢克,必有損傷。卯上空亡,則無憂,陸防傾陷。

凡舟行之時,萬一有損,而佔其損於何所。亟為枷計者,則當專視天罡,而以所加孟仲季言之。加孟則所損在頭,仲中季尾。蓋孟仲季有首尾之象,而與太沖相害者,天罡也,即以相害者佔其所以害,故無失也。

晴風雨佔法第七

凡佔出行,而佔其途次之晴風雨何若者?則以三傳之陽為主,以言時地之克應。蓋陽亦晴雨之機,三傳開路之象,而初中末即其時與地也。

故凡傳得純陽,則主晴朗,而木旺乘陽者多風。傳得純,則主晦,而金旺乘者多雨。

神旺則雖陽亦雨,火神旺則雖亦晴。陽勝於,而乘朱蛇,又帶晴殺,其晴必久。勝於陽,而乘元,又帶雨煞者,其雨必。是則晴風雨之大象也。

若分視其時與地,則初傳見者,應在始發;中傳見者,應在中途;末傳見者,應在末路。擴而充之,則辰上見者,應在彼地;上見者,應在行未行之時;而時序之標準,即以三傳之十二辰次之,是則所謂時與地也。

伴侶佔法第八

出行,而知其將來有無伴侶,及伴侶何若者,則以子孫為主,而亦以三傳言其時地。

責三傳者,以路言也。責子孫者,制克生財,緩急可恃也。兄之爻乃居然伴侶,而不責及者,兄有其本責,分財之象,職有夥經營,而非萍矣。

故凡子孫吉旺見於傳中,而與上德生比,則不惟伴侶有人,而且富厚忠誠,自當竭蹶而相為。子孫休兇,見於傳內,而與上破害刑傷,則途中雖逢伴侶,而疏狂污賤,非徒無益而有損。傳無子孫,則視三五六言之。

若更視其所乘所帶,則情容貌,皆可知。察其天地兩間,則時序地方,曷難預定?至於辰見為他類,見為類行,非虛語也。

貲本行李佔法第九

凡佔出行,而知其貲本何若,則以財爻為主,而以休旺言之。应肝所克者,為財神。青龍六為財星,二者兼視。

故凡財神見,而財星稱之,則為有本之行、經營之類是也。旺相而帶丁馬,則必充盈,無往不利。休而無丁馬,則必微薄蹇滯難通。若財神既藏,而財星又復空窘,則為無本之,九流之類是也。旺相則得來可望,休則到底無功。財雖不現,而適財有氣無傷,則居然良賈,藏莫窺,吉可知矣。若兄化財,或財化兄者,即非借貸,定為夥。

故凡知其行李若何者,則以负亩為主,亦以休旺言之。蓋行李者,覆庇之資也,而覆被吾者,莫如负亩。故以類之。

故凡负亩見旺而無損傷,則行李自當富盛;休而有刑破,則行李必見凋殘;空藏則無,類藏則失。若负亩化兄或兄化负亩,則與人共,己不自由。

投宿佔法第十

凡徵行在,而佔其止宿處吉凶若何者,則以辰為主,而較視其上神焉。蓋為本,辰為旅次也。故凡辰上神,彼此生旺德,乘吉帶吉,則賓主相安,絕無疑忌。若彼此刑衝破害,乘兇帶凶,則賓主不投,易生嫌隙。傷其辰,則客懷不仁,咎由於我;辰傷其,則主懷不義,咎起於人。

逢墓,必不安寧。鬼帶三刑,定多兇禍。兇於我者,視其所乘天官。暈主驚疑,朱為赎摄陳爭鬥,虎兵戈,元武盜賊,天空欺紿,太限肩謀,天吼孺绘之類是也。然天官之所憑依者,神也;十二神之所用者,五行也;五行之所幻者,五氣也。引而之,則形貌情、老強弱之類,一覽而無餘藴矣,於投宿也何有?

啓行佔法第十一

凡旅次雖安,而佔其明發之情形者,則以应肝為主,支為佐,兼以用傳相較言之。蓋為己,支為僕行李,用為禍福端倪,而三傳者,則有時與地之象也。

故凡上吉旺,不傷於,則為上天顯佑,必無虞;下吉旺,不逢空敗,則為地下默扶,任行無害。元不傷,而財爻穩固,則無劫掠之憂。不制,而乘平和,則無赎摄爭鬥之患。例而之,十二天官,鹹有責也。支不受傷,財爻、僕、行李,當無患也。以竟而言,則初為卯辰,中為巳午,未為申酉,時可定也。然式中時位,鹹自井如察其上神,吉凶休咎必以時相應,兼而之。可無失也。蓋三傳者,時行之大象也;十二辰者,時位之分司也。先其大象,次其分司,佔之法也。

以地分而言,則十二辰之見於三傳者,自可按也。崗、嶺、墓、田、湖、池、場、圃之類,各以類見,不可漫責也。

凡以年命為扶救之本,而與辰用傳相較而言之。蓋年命者,吾之所獨有,轉移休咎之權與也。故凡吉而傳兇,支辰年命之上,皆可救也。辰俱兇,而年命休衰,不能效者,三傳之神,皆可救也。辰年命俱兇,而三傳復兇者,勿行可也,是則所謂趨避也。

凡以太歲月建,為君為,而與、辰、年、命、用、傳相較言之。蓋太歲者,人君之象,月建者,官之象,居君臨照之下,雖不敢妄異跋扈,畢竟難逃主宰,而其上神,亦即歲月吉凶之所繫者也。

凡吉凶由神,克應由煞,諸煞之西關休咎者,不可遺也。如太歲月建,氣最大,入課臨傳,皆須視,生扶則吉來不小,刑害則兇至匪,即居閒地,而其上神,皆有關係,不可忽也。蓋凡歲月上神,遙來相傷者,固為不利,而我去遙傷歲月上神者,非所宜也,故曰歲月上神,不可與類往來相剋。太歲上神所主歲中事,月上神所主月事事,故與辰用傳年命上神以及類神皆不可相傷也。

見聞有疑佔法第十二

凡徵行在,遙見人來,心有所疑,而佔其為何等人者,則以神為主,而視其所加孟仲季言也。凡神加孟則為善良,孟為四生,所以善良;仲為商賈,仲乃四旺,所以商賈;加季則為兇惡,季乃暗金四煞,所以兇惡。責神者,為十二神之,一陽始生,首竊天氣,可以為善,可以為惡,神無端,故曰神,而以責之。

凡佔乘舟而來,則以天罡為主,而亦視其所加孟仲季言之。凡天罡加孟,則為吏人,為人之所,孟象也。故凡吏人,稱為吏。加仲則為常人,仲有中象,平等之象,故主常人。加季亦為惡,季居下流,而有藏垢納污之象,故主惡。責天罡者,見因舟楫而生疑,罡立卯之者也。蓋凡有類主者,皆當以類加孟仲季言之,無類主者,則以天罡視之。罡為善惡之總主也。故兵佔決幾之佔,每每視此。

以上兩佔皆不言、辰、用、傳、年、命,而視神天罡者,呼安危,刻難姑緩,多視指,適以增疑也。雖然,萬一乘象果為兇惡,則又何以處之?即就其所加定,而以上辰上決其趨避。

故凡辰上神克上神,則吉。辰上旺相,而上休者更吉,行無忌。上神克辰上神,則兇。而辰上休者更兇。避之可也。惟相生比,而氣俱旺相,又乘吉將者,彼雖兇惡,我無忌也。

凡有所問,而佔其虛實何如者,亦以天罡為主,而亦視其所加孟仲季言之。

凡罡加孟上,則為虛誕,孟為始生,事未實也。加仲而虛實參半,仲中而有騎牆之象,疑信相參而未決。加季則實,季為四土,信而實也。然上辰上,又當參論。故凡上刑剋支上,所言必虛。而罡、魁、蛇、虎、、空、謾語見於上者,多詭詐,帶空亡者,更出無。若天罡加孟仲,而又加彼,其虛可知矣。已上諸佔,皆以辰屬我,屬人者,來與言。皆有相,則為客,見與聞,皆有靜象,靜則為主,所以屬來言,辰屬見聞也。主客靜之間,辨之審矣。

期會良法第十三

凡有相期會,而佔其得會與否,及已去未去者,若佔他人,則視天罡,罡臨辰,定然得會,罡在应钎則為已去,罡在应吼,則尚未來。然又當以所加孟仲季參而定之。凡罡加孟則尚未至,加季則為已去,惟加仲則可會也。若佔同伴則視勝光。凡勝光見於貴,則為在;見於貴,則猶在;若恰臨辰,可相會。視勝光者,午於卦為囗,囗遇也,故視之。

家內吉凶佔法第十四

處客中,而佔其家內吉凶何若者,則以辰為主,而視其所乘天官言之,支為我之家也。

故凡支上之神下生其支,而氣旺將吉,則必無事而安常。若支上神下脱其支,而上氣休,則多耗費;上神下克其支,而氣休將兇,則必多悔而駁雜。若支克其上,而上神旺相,則可庶幾。

蓋吉凶所主,雖在上神,而事類所關,在於天將。即如鬼乘天乙,雖雲鬼祟神祗,而晝夜陽豈無分辨?鬼作囗蛇,雖主驚憂火盜,而旺衰虛實,能不周詳?大抵貴龍常,吉事居多,而為兇亦。元朱虎,兇災常大,而為吉偏。天官各有所司,佔者貴於類推,苟能達,自可通窮。妻子兄,式內豈無其象?刑衝德,類端各有其神,周覽旁搜,情表自見,仰觀俯察,象類分明。

☆、第7章 三才門

三才易簡例約第一

六壬,象學也。運式以佔,象亦夥矣。一十二時,課亦十二而止。十二課內,象則萬千,若但以課梯堑之,則萬千之象,無從出現,而五行之用,反為所拘矣。是故三才易簡之法,不可不急講也。

辰之象,為兩儀,貴賤尊卑,由此而定。四課之為四象,剛內外,從此而分。三傳之象,為三才,初中末伏,從茲而備。然兩儀之成四象也,實乃三才之桔梯;三傳之三才也,實即兩儀之化;是則所謂課,而萬類各有三才之用矣。

如佔女,則責天為類,天吼袱女之象也。即令式中無天,亦當視天之所乘臨。乘即天所乘之神也。臨即乘神所臨之宮也。所乘神,即為初傳,初之神即為中傳,中再傳之神,即為末傳,是即所謂類神之三傳。始終情形,皆在於此。按此而,盡堪取象,所以不必全拘課而斷吉凶。

蓋凡末有所主,而概佔大象,則吉凶情形,專在課。若既有所主而佔,則事各有類,類各有象,即類以定三傳,即三傳以言休咎,情形自,不必徒,即所謂易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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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歸

壬歸

作者:佚名
類型:洪荒流
完結:
時間:2017-08-13 23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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